商务部发布了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新《办法》),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。与原先实施十年的《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旧《办法》)相比,新《办法》明确,鼓励发展共享型、节约型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,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,积极发展电子商务。增强对经销商权益和消费者利益的保护,规范汽车售后服务市场。
此外,新《办法》还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所销售汽车、汽车配件等商品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。
“对销售商影响来说,首先,原来是单品牌现在允许多品牌经营,另外销售商在市场的价格上,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中间销售价格,还有就是配件的销售也是自己完全的掌控,将来不单单有原厂件还有副厂件,这与旧《办法》是截然不同的。”张志勇表示。此新《办法》出台将使汽车市场的价格有一种向下的动力,因为整个市场的过去由生产企业来统一制定,那么把市场价格的决定权交给经销商以后,会有更多的经营主体在市场上竞争,竞争市场充分的结果就是价格的下降,这是必然的结果。
新《办法》还提到,在互联网时代, 在共享趋势之下,征求意见稿鼓励发展共享型、节约型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,加快发展城乡一体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络,推动汽车流通模式创新,积极发展电子商务。
“因为现在平行进口可以了,电商那边的竞争力会提高,过去车企的力量太大了,从一定程度上来说,过去是车企整体垄断的行业,现在是把车企的垄断减弱,让电商有更多的选择权和自主权。”杜方慈表示。同时他指出,在取得制造厂技术支持方面或者零部件取得方面还存在劣势。
不过,在张志勇看来,电商的发展和汽车的销售管理办法没有太大关系,他只是鼓励促进电商的发展,因为阻碍电商的原因是汽车本身产品的技术特点造成的。
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,汽车销售市场将会有3种主要业态,4S店、汽车超市或者大卖场还有电子商务。
在发达国家,汽车大卖场才是汽车流通领域的主流。无论是扩大规模还是降低运营成本,汽车大卖场都远比4S店有优势。
日前,庞大集团(3.160, -0.14, -4.24%)踏出建立“汽车超市”的第一步,被视为其未来扭亏的一大关键。据了解,“汽车超市”是庞大集团依托全国近千余家4S店而建,目前其位于张家口和秦皇岛的“汽车超市”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。按照庞大集团的“汽车超市”发展规划,其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100余家类似的“汽车超市”。
落实是关键
新《办法》实施是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,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,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而制定。